简体版
繁体版
东莞站
|
香港站
|
深圳站
|
仓储管理
|
短信服务
设为首页
收藏本站
联系我们
首页
|
信息中心
|
企业大全
|
时人专访
|
供求热线
|
物性认证
|
价格走势
|
塑胶物流
|
展会信息
|
网上书城
|
求职求才
|
社区论坛
如何找?
您现在的位置是:
信息中心首页
->
行业相关政策
->
正文
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6月1日起执行
2008-5-28 9:11:35
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三项:《塑料购物袋的环境、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》《塑料购物袋》以及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》。
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、环境化学专家董金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《塑料购物袋》标准将适用于以各种塑料原料及其混合料(可加入添加剂)生产的薄膜、经热合或黏合等制袋工艺加工制得的塑料购物袋,也适用于塑料与其他材料复合的购物袋。标准详细规定了塑料购物袋的定义和术语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内容,其中,塑料购物袋被定义为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,在销售、服务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携提商品的袋制品,不包括食品袋以及连卷袋等包装用袋类制品。
据董金狮介绍,根据标准要求,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,其他颜色应由供需双方商定;塑料购物袋不允许有妨碍使用的气泡、穿孔、塑化不良、鱼眼僵块等瑕疵,袋膜应均匀、平整、无皱折;印刷塑料购物袋应油墨均匀,图案、文字清晰、完整,印刷剥离率小于20%。
标准还对塑料购物袋的提吊能力、封合强度、漏水性等物理力学性能,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包装、运输和贮存提出了要求。
根据《塑料购物袋的环境、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》规定,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.025毫米。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、标准号、规格、标志等,如普通塑料购物袋、含有回收塑料的购物袋、降解塑料购物袋、淀粉基塑料购物袋(淀粉含量应不小于15%)、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在袋上明示“食品用”字样等。其中,塑料购物袋的标志要用醒目的颜色,应不易褪色或脱落;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,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;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志,如有必要,可予增加;标志一般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,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、本身不便或无法标识的塑料购物袋,可在其外包装上进行标识。塑料购物袋还要明确标识生产厂家的厂名、生产日期以及检验合格证等信息,要求塑料袋的存放保质期不超过一年。
董金狮建议,该标准将从6月1日起正式执行,但从现在开始,企业就应积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,商场、超市以及商品零售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应积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备货,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,给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责任编辑: 来源:
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塑料商务网证实,仅供参考
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
我要评论
推荐给朋友
打印
【
关闭
】
相关链接
·
6月前产达标塑料袋可再卖一年
2008-05-28
·
武汉规定超市塑料袋不得低于成本销售
2008-05-28
·
有偿塑料袋定价仍然是个“谜”
2008-05-28
·
北美食品用塑料硬包装市场群雄纷争
2008-05-28
会员登录名:
密码:
忘记密码? 还没有注册?
标题:
*
必须填写
内容:
*
必须填写
关于我们
|
会员服务
|
人才招聘
|
咨询投诉
|
友情链接
|
业务公告
|
联系我们
Copyright©2001-2006中国塑料商务网版权所有
本站网络实名:中国塑料商务网
ICP许可证:粤B2-20050453